威廉·羅伯特森·尼科爾 -- 講解者聖經註釋 與 講解者聖經辭典

William Robertson Nicoll -- The Expositor's Bible and The Expositor's Dictionary
第七誡

「不可姦淫。」——出 20:14。

這條誡命顯然源自對鄰舍最粗淺的公正原則。它屬於聖保羅所列舉的那些「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」的誡命。

因此,這裡無需贅述一個人因之傷害他人的公開罪行。儘管外面可能流傳著狂野與邪惡的理論,儘管人們可能魯莽地發明與討論新的社會秩序方案;然而,當永久家庭的制度受到攻擊時,每一位有思想的人都深知,我們所有的利益都繫於對它的捍衛,國家若失去它,將無法生存,教會亦然。

但當我們的主宣告,透過眼睛激發慾望實際上就是這種罪,且已然成熟時,祂訴諸的是比社會秩序更深層、更屬靈的考量。祂所指出的,是人體的神聖性——它是如此神聖,以至於不潔,甚至連內心默默激發的激情,都是對我們本性的傷害,是對聖靈殿宇的羞辱。

這是一個越難啟齒,就越有必要書寫的主題。

在基督徒眼中,人體是什麼?據我們所知,它是宇宙中連接物質世界與屬靈世界唯一的紐帶,前者由此向下傾斜至惰性分子,後者向上延伸至上帝的寶座。

我們的大腦是引擎室與實驗室,思想、抱負、敬拜藉此表達自己並變得強大,甚至將其傳達給他人。

但這是一個莊嚴的真理:身體不僅是被動地詮釋,還會影響並改變更高層次的本性。心靈會因適當的飲食與運動而受益,也會因污濁的空氣以及過度或缺乏食物而受阻。音樂對靈魂的影響,至少從掃羅時代起就已被觀察到。將來,基督徒的身體將從墮落的傳染中得贖,並提升到一種它從未經歷過的屬靈感應力與接受力,旨在與不朽的靈魂一同分享上帝面前的天上喜樂。這就是「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,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」這句話的含義。在此期間,它必須學習其真正的功能。任何以犧牲內在不朽生命為代價來刺激與激發動物本能的事物,都會在同樣程度上遮蔽與模糊那種認知——即人的生命不在於他的享樂——並維持一種幻覺,認為感官是幸福的真正僕人。靈魂在食慾尚未達到肉體放縱之前,就已受到攻擊。當人們蓄意玩弄不法之念時,顯然他們並不憎恨不法行為,只是因恐懼後果而避免。支配生命的韁繩已不再掌握在靈魂手中,拒絕犯罪的也不再是意志。那麼,靈魂怎能警醒與純潔呢?它已被麻醉與愚弄:宗教儀式成了沉悶的形式,其真理成了空洞的虛無,人們口頭贊同卻毫無感受,因為不聖潔的衝動已在原本應是聖靈殿宇的地方,點燃了本性的歷程。

此外,基督徒的生活不僅僅是對權威的順服;其真正的律法是永無止境的向上追求。既然丈夫與妻子的結合被分別為聖,成為基督與祂教會之間奧秘結合最真實、最深遠、最廣泛的類型,它就要求我們越來越接近那種完美的互愛與服事理想。

任何損害完美婚姻那神聖、神秘、無所不在的合一的事物,要麼是最大的不幸,要麼是最大的罪行。

如果這是脾氣的軟弱、共同共鳴的缺失、或是太晚才意識到的不可挽回的錯誤,這是一種災難,但它仍可能透過喚起基督新郎對迷失教會所展現的那種憐憫與幫助,來強化品格。但如果這種疏離——甚至是心靈上的疏離——是透過秘密放縱不法的幻想與慾望而產生的,那就是叛國。儘管叛國者沒有動手,只是在黑暗的房間裡低聲耳語煽動,他依然是罪犯。

宗派立場介紹(本站譯者收錄,非本文文獻)

1. 「既然丈夫與妻子的結合被分別為聖,成為基督與祂教會之間」:本段反映聖禮觀(Sacramental view)立場,將婚姻視為基督與教會結合的奧秘象徵;部分新教宗派(如改革宗或浸信會)則傾向將婚姻視為神聖的「聖約」(Covenant)而非聖禮,強調其為上帝設立的社會制度,而非教會的聖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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